12 條敏捷原則——12 條中的第 3 條

經常交付工作軟件

“經常交付工作軟件,從幾周到幾個月不等,優先考慮更短的時間範圍。”

下一個原則強調使用迭代方法將項目分解為非常小的增量,稱為衝刺或迭代,通常在兩到四個星期的範圍內。這很有意義有幾個原因:

  1. 所有敏捷開發過程,例如 Scrum,都基於持續改進。團隊不應有一個從不改變的嚴格定義的過程,而是希望團隊採用經驗方法來了解隨著項目的進展哪些有效,哪些無效,並在必要時進行調整。如果項目被分解成非常短的增量並且在每個增量結束時進行學習,那麼學習和持續改進可以更快地發生。一個流行的敏捷口頭禪是“早失敗,經常失敗”。換句話說,在許多情況下,最好快速嘗試一些東西並從中學習並進行調整,而不是花所有可能需要的時間來嘗試設計一種第一次就可以完美運行的方法。
  2. 2. 人們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工作,工作效率更高。如果做得正確,團隊會制定出非常有效的節奏和節奏,以便快速有效地生成定義的工作增量,就像製造裝配線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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